荷銀投信獲准募集「荷銀高股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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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4 08:36:00)

精實新聞 2005-01-24 08:34:08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證期局21日核准荷銀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的「荷銀高股息基金」,總金額70億元,並由國泰世華銀行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自94124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3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金額14億元。

證期局表示,「荷銀高股息基金」投資於國內的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上市或上櫃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台灣存託憑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可轉換公司債、承銷中可轉換公司債及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公開招募的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經金管會核准募集的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的國際金融組織債券。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後,投資於股票總額,不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70%;所投資的全體股票中,屬於高股息股票者,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的60%。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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